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18号代表建议的的答复
签发人:项其镇
范爱红、程礼斌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医改后加大公立医院医生待遇、编制管理等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财政投入方面。
近年来随着医改工作的逐步推进,财政在卫生投入方面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一步到位从中央、省、市、区都存在难度。
2、人员编制方面。
全区2个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数306个,按照《黄山区关于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实施方案》(黄人社2015【80】号)文件精神,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将实行备案管理。但由于受政策因素的制约,省编办明确要求,取消公立医院新增编制。为此,黄山人民医院(医疗急救中心)编制维持260名,区中医医院编制维持46名。
2012年,为深入巩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区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进行了调整。全区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10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数208名(控制数205名),较调整前增加编制20名。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上级部署,会同编办、人社、财政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在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行动态管理,为满足本区医疗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3、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方面。
目前对于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在符合人社部门核定的范围和标准内,财政部门是给予全力保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前实行财政定补政策,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全额核拨人员经费。同时我区已贯彻落实取消“收支两条线”管理,“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政策(基层卫生院奖励基金按乡镇卫生院业务收支结余的60%提取,由乡镇卫生院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相关规定自主分配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及职工福利)。
4、医患关系方面。
下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完善《黄山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严厉打击违法医闹行为。建立新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购买新型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风险基金和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卫生计生委
联系电话:8500556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