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 项其镇
谢安乐代表:
您在区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全区新农合医疗结报信息及时反馈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自2007年实施新农合以来,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并实行医疗费用补偿公示制,区合管中心专门制作了新农合政策宣传和公开栏。一是明确要求各乡镇合管所、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将住院和门诊等费用补偿情况在乡镇、村组予以公示,做到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单位可到乡镇合管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了解调取有关补偿信息;二是自2014年10月起,区合管中心建立了区新农合移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新农合政策宣传和新农合费用补偿信息发送等功能,参合患者在办理出院(即时结报)手续时,区新农合短信平台随即将当次经治医院住院费用信息发送到该患者手机,让患者第一时间知晓住院总费用、基金补偿和个人自付费用等情况。对非即时结报的患者,经区合管中心审核报销材料确认报销后,短信平台也及时将住院补偿信息发送到患者或家属手机,同时,患者在住院和门诊结算时,发票(个人联)也打印出费用补偿情况。三是区合管中心为方便群众,免费开展医疗费用查询,对有需求的患者,只要持本人或家属身份证即可打印费用补偿结算单。
今年底,新农合将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合并,按照“六统一”的工作要求,城乡医保信息系统将会进一步升级改造,会最大限度的满足参保患者的服务需求,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的服务行为也将更加规范、便捷。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卫计委
联系电话:0559-8500593
2017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