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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7-8-18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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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何厚贵
汪晶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出台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资金配套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护利用工作现状
  近年来,黄山区“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6年来累计总投资6.09亿元,11个古村落工程投入40060.1万元;异地集中迁移项目13000万元;在古民居保护维修与利用小计7839.9万元,主要为知还山庄、苏氏宗祠、六角楼、麟凤桥、青山塔、《黄山报》旧址的古建维修改造。资金渠道主要是政府投入、社会资金于古民居户主自投资金相结合。其主要工程项目为:谭家大院(饶村)文化旅游项目,郭村村古村落整治利用项目,永丰村村古村落整治利用及人文旅游项目,白果树村古村升级改造工程,庄里村古村落文化旅游工程,东黄山村村庄整治工程,兴村人文旅游工程,仙源龙山村古街道整治工程,龙源村村庄整治工程,盛洪村村庄整治工程,沟村村庄整治工程。
  我区中国传统村落为5个(永丰乡永丰村、焦村镇郭村村、新丰乡盛洪村、仙源镇龙山村、三口镇湘潭村),目前已争取国家资金1500万元,用于村落保护项目的实施。
  二、我区保护工作方向
  黄山区文物资源丰富,现有省级传统古村落9处,其中国家级5处。正如您在建议里所提到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距保护——利用——保护的良性循环尚有差距。因此,我们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中,应根据古村落的历史传统、文化特色、民风民俗的特点,在保护有形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好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入选 “中国传统村落”的村庄,都将按照国家《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快完善传统村落档案,编制保护发展规划,根据相关规定积极酝酿制订“保护利用资金配套政策”,从而全面保护发展传统村落,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旅游事业的发展。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住建委
联系电话:8533853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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