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汪自敏
汪自敏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扶持蚕桑特色产业转型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蚕桑业是我区传统农业产业,近年来,我区桑、蚕、茧、丝产销形势和全国一样,生产减产,价格下跌。针对这一现状,省商务厅、省农委提出:一是提高蚕桑生产集中度,形成优势产 业群带,增强规模效应;二是挖掘蚕桑生态、绿色、文化功能,实现蚕桑生产与美好乡村建设、丝绸文化、假日经济的有机结合,拓展增收渠道;三是推动蚕业技术创新,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推动桑叶采收机械化和鲜茧烘干自动化,促进传统蚕业向机械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四是开展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桑园林下经济,多途径提高桑园效益,保障蚕农收入稳定增长。为落实这项工作,黄山区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扶持蚕桑产业发展。
一、继续实施蚕桑生产补贴办法。由区财政安排蚕桑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对全区蚕桑生产发展相关项目进行补贴补助。
二、商务部门将继续争取省、市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蚕桑基地、龙头企业和蚕桑专业合作社建设。
三、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强化对企服务、引导龙头企业扩大生产;积极支持基地建设和农旅结合的发展模式,有效利用特色资源打造特色产业,提升效能。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8500266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