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周美生
唐义广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给予太平湖镇南安村生态茶香游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茶产业关注和支持。
南安村利用村集体山场和黄山市茶之源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白茶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目前此项目符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要求,如列入此项目每亩补助2千元。该项目每年7至8月份由黄山区财政局和茶业局联合下发到乡(镇)政府,由村、组按照项目要求摸底上报。待今年省下文我区,我局立即告之乡镇通知黄山市茶之源有限公司上报。另外我局还将在科技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茶业局
联系电话:0559-8500192
黄山区茶业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