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周美生
焦振龙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帮助新明猴魁茶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茶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黄山区是中国名茶之乡,是十大名茶太平猴魁的唯一产地。新明乡是太平猴魁历史产地和核心产区。茶叶产值占全区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强。近几年来,兴建了太平猴魁书院、太平猴魁茶文化广场等重大项目、连续成功承办“太平猴魁茶文化节”,举办“茶乡风情游”、“太平猴魁开园仪式”、“茶王祭”等活动。猴魁特色小镇初步形成。但目前也存在交通、毁林种茶等问题,制约了猴魁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区交通局已经对猴魁快速通道进行实地勘测,主要是对8处弯道进行裁弯取直,并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改造,需资金800余万元。由于该段属于村道,根据《公路管理条例》,村道建设、管护等主体为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但考虑到该道路建设意义重大,区交通局已经积极对上争取,与省市交通部门对接,拟将该项目纳入“十三五”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待项目计划落实后,即组织实施。
二是杜绝毁林种茶和保护生态资源。从技术上培训加以引导。建议新茶园的开辟要尊重科学,坡度偏大的地方不宜开辟茶园,开辟新茶园不能毁坏林木及生态环境。只有保持好的生态环境,才能保障好的茶叶品质。结合林业政策,合理规划、强化审批、加大监管、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林资发[2015]18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皖政秘[2016]65号),要求切实加强天然林的保护。林业局从2016年4月起,全面部置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今后将不再批准以对低产天然林改造的名义营造茶园。建设新茶园须履行申报手续,编制“黄山区新茶园开垦建设项目申报书”,报林业部门勘察,获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发。大力提倡发展林下种植茶叶。
三是抓好茶叶质量安全。继续做好“统防统治”工作。近年来,我局先后对新明乡猴坑村、新明村等村组茶园统防统治加大扶持。下步加大资金和项目争取力度,继续做好“统防统治”工作,按照“政府补一点、企业拿一点、农户筹一点”模式开展茶园统防统治。坚持提倡打绿肥压茶棵、施厩肥、饼肥等有机肥传统做法。实施农药集中配送,抓好全区绿色防控工作。自2015年开始,实施低毒生物农药集中配送,全区现已建基层配送网点56个。今年还重点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等。2017年开始实施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将在13个乡镇建设20套快检系统。下达乡镇5000个样的农产品快检任务。进行常规性监控和不定期抽检,确保茶叶的质量及卫生安全。区茶业协会将做好样品的抽检服务工作。
四是加大产业招商力度。积极加大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根据国家、省、市、区扶持方向和扶持政策,积极做好、并协助项目的编制、申报和争取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茶产业。鼓励、引导茶叶加工、经营企业和茶农积极参与投资,不断加大茶产业投资规模,走多元化投入之路。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茶业局
联系电话:0559-8500193
黄山区茶业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