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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7-8-1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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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程  郁
 
丁冬梅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太平湖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保护太平湖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
太平湖作为我区境内最大的湖泊,现已成为我区重要的旅游资源和生态资源,承载着境域内水环境控制、气候调节、水土保持、安全饮水、旅游开发等重要功能。《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已于2016年9月28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皖政秘〔2016〕184号)。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批复精神,加强太平湖保护管理,区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太平湖区域保护发展系列指导意见的通知”(黄办发〔2016〕37号),明确了环太平湖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工作任务与职责,对加强太平湖保护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区林业局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着太平湖区域生态建设重要职能。近年来,区林业局在环太平湖区域森林防火、防虫防病和生态修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在环太平湖乡镇大力支持下,枯死松树清理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你的建议对我局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太平湖规范管理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环太平湖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按照区政府印发的2017年太平湖保护与发展主要工作任务要求,加强太平湖区域森林资源管理,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皆伐改造,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森林防火,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种茶、破坏湿地、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太平湖面垃圾打捞问题,在今年环保督查期间沿湖乡镇对湖面垃圾集中进行了打捞,湖面清洁状况有明显改观,目前湖管会正着手就湖面垃圾打捞进行公开招标,同时要求沿湖乡镇落实属地管理和河长制,共同做好太平湖流域河流入垃圾源头管理。
  再次感谢你对黄山区林业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为黄山区林业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区林业局
联系电话:8510020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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