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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7-8-1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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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谢业国
 
陈爱荣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招商力度,提升流转土地经济效益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早在2008年,在甘棠镇和三口镇先行开展流转试点,近年来,我区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农村土地有序向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流转土地经营模式主要包括租赁型、转包型、互换型、转让型、入股合作型和代耕型六种。截至目前,全区耕地流转面积3.3万亩。主要措施是: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都相应成立了工作班子,为做好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出台了《黄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考核评分细则》,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美好乡村建设考核内容,强化流转工作的责任落实。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媒,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依法流转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
  二是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土地流转。2009年,区政府出台了《黄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凡当年新增连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50亩(其中耕地面积不少于80%)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区财政按每亩50元给予受让方一次性奖励,用于生产发展。与此同时,有条件的乡镇也相应出台了扶持办法。扶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
  三是建立平台,强化流转服务。为做好土地的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保障流转双方权益,我区搭建了区、乡镇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并指导双方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做好风险防范。建立了“一栏三簿六制度”管理机制,全面掌握土地流出动态情况和需要流出流入数量,为土地流转管理和进入市场提供可靠信息。(“一栏”即在显要位置设置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栏,公布需要流出流入土地数量、价格、期限等;“三簿”即《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入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簿》;“六制度”即岗位责任、信息发布、备案审查、档案管理、纠纷调解、风险预警制度)。
  四是抓实农技服务,推动后序流转。重点围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科技示范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农时季节需要开展培训与指导。在粮油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项目实施中,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同时,根据新型经营主体需求,为他们提供农业“三新”技术个性化的服务,巩固稳定流转成果。
  五、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按面积大小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按季度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今后,我们将在农地流转合同规范上、后续各类政策推出上和市场化程度推进上不懈努力,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区农业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9-8530228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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