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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7-8-1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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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程郁
 
郭峰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黄山区苗木基地扶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区自2011年以来大力实施了绿色质量提升行动,“十二五”期间共发展苗木基地7158亩(其中新建3818亩,改造3340亩),全区绿化苗木产业得到迅猛发展。但目前,我区绿化苗木产业与省内外面临同样的问题,“规模偏小、品种单一”,“精品苗木少,同质化现象严重”,“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近两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因素影响,市场对绿化苗木需求减少,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甚至出现苗木生产经营单位为减少生产成本、低价恶性竞争的局面,全区绿化苗木生产经营单位的确处在经营困难期。
  2016年以来,区林业局作为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采取并继续坚持相关措施以支持、帮助我区苗木生产经营单位脱困。
  一、简化行政审批、改变审批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对相关林木种苗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绿化苗木生产经营行为的通知》(林种[2016]62号),区种苗站、行政审批科、资源管理科、林检局等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对苗木生产经营、运输环节涉及到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整合,苗木外运审批办理实行“林业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及时办结”制度,改变了以往多头管理、程序复杂、效率低下的局面;二是改变审批方式。苗木外运审批办理由原来的纸质申报改为网上申报,苗木销售单位、个人只需到当地林业站提交申报材料,其余流程全部由林业内部网上办公平台办理。不但压缩了苗木外运审批办理时间、提高了效率,而且苗木销售单位和个人因不再需要往返各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降低了成本支出。
  二、积极提供苗木需求信息服务。
  去年以来,区林业种苗管理站一方面积极通过安徽省种苗协会微信群、QQ群发布我区种苗供应信息,拓展销售渠道;另一方面积极引荐我区重点绿化苗木生产单位主动加入安徽省种苗协会微信群、QQ群,以便他们及时了解、掌握苗木需求动态,主动参与。
  三、引导鼓励苗木生产单位和个人抱团经营。
  鉴于当前各类绿化工程均需招投标,而目前我区大部分绿化苗木生产经营单位由于规模小、品种少或缺乏施工资质等原因,无法直接或很少直接参与绿化工程建设的现状。为此,我局积极引导、鼓励全区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抱团发展,由有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的苗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加绿化工程投标,中标后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苗木供应,区林业局从中积极予以协调。
郭峰代表,感谢您对我区绿化苗木产业发展的关注以及提出的相关宝贵建议。作为主管部门,区林业局将认真参考并吸收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扶持措施,以促进我区绿化苗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林业局
联系电话:0559-8510031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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