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程伟红
陈光明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太平湖北岸乡镇建设用地指标适当予以倾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我局已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确保项目用地、农民建房等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批准后,我局将根据北岸乡镇建设需要,积极建议区政府优先安排农转用计划指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三丰地区作为我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和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高,为全区耕地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此,在本次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之际,适当减少三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量。同时,近几年来,我局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项目安排方面对三丰地区予以倾斜。下一步,我局将在进一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新机制,使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承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同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充分调动其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同时建议区政府在相关涉农资金等方面对三丰地区予以倾斜。
3、对三丰地区符合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增减挂钩指标,除拆旧区加大投入外,新增指标调剂用于其它项目的,建议区政府适当予以补偿。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535290
201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