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吴学锋
许仁贵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黄山民宿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民宿作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新业态,对促进城乡互动互通和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有一些投资商在我区采取购买或租赁的方式,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发展乡村民宿,并带动了当地农家乐改造升级,推动了产业转型。但是,闲置农房的流转、土地管控等问题逐步暴露,亟需出台有关政策予以规范。
二、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中宣部、科技部等十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持续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民宿出租”,为民宿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我委将积极沟通土地等部门尽早出台规范闲置农房流转、促进民宿有序发展的政策文件。
三、我委将引导乡镇优选美丽乡村风景线、传统文化村落与景区景点区域,开展乡村民宿资源摸排整理和招商策划工作,进一步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充分挖掘地方特色,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努力实现乡村旅游整村推进。乡镇应主动探索原住民外迁较多且具备良好原始生态风貌的“空心村”实现整体开发的新途径,积极推动“空心村”对外招商发展民宿产业。
四、近年来,我委与邮储银行、农商行等金融企业合作,开展金融扶持助力乡村旅游发展的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今后,我委将联合区直有关部门,与乡镇共同开展服务质量、岗位技能、卫生安全、公安消防等方面的人员培训工作,并加强多部门联合检查与监管,努力打造一批特色民宿并形成品牌,推动全区乡村旅游业转型升级。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旅游委员会
联系电话:8500271
201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