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5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程伟红
胡太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郭村大畈土地整理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国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十三五”期间,黄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主要由财政局农发组织实施,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财政局农发部门并争取在下一年度对你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早日改善你村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580220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