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洪建春
疏宝珠代表:
你在区第八届区人民代表大第一次会议上建议,关于提升与巩固创城成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对提出的住宅小区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对老旧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损坏维修、维护资金落实问题。住建委对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不断加大,截止目前已改造老旧小区 35个,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黄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正在拟定房屋维修资金增值部分使用管理办法,待区法制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实施。
二、为确保“创城攻坚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3月份我局专题召开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会议,对照创城标准,与物业服务企签订责任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标准, 对物业服务小区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摸底, 对存在问题进行消号处理, 不能解决的将问题汇总报相关职能部门争取资金进行维修。
三、对物业服务小区绿化委托区园林处统一补植、对损坏的楼道灯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 全力以赴打好创城攻坚战。
四、对未成立业主委的老旧小区在成立业主委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
五、针对小区内乱搭乱建现象,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区城管执法局去年就对南山公园、北海公馆、龙居山庄和龙北等小区违法建设进行了自行拆除或强行拆除工作,我局对小区违章建筑要求物业服务企业, 做到三个第一, 第一时间发现、第一劝阻、第一时间向执法部门报告; 在维修中邻里之间出现纠纷,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社区做业主的思想工作, 提供相关信息, 针对御临江阁漏水问题, 主要是楼上业主(邻里)不予配合, 建议由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上门做思想工作。
今后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各小区的巡查力度,积极协助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对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活动,提升小区的整体文明形象,提升和巩固我区创城成果。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区房管局开发物业科
联系电话:8538348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