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文:
2009年下半年以来,安徽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为突破口,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管理,人事,分配,基本药物,保障制度等五大方面综合改革试点。基层百姓已初尝改革受益成果。
然而,就目前情况而言,资金不足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这两大问题并未解决。具体表现在:
一、地方政府医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由于安徽的县级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医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建设发展、历史欠账等均由地方政府承担,而医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锐减,总体财政拨款安排难以保障支出。
二、处理医疗纠纷的经费缺乏保障。虽然我省医改方案已有规定按医疗机构业务收入的1%提取专项基金赔付医疗事故,但相对于基层卫生院的收入水平,这笔经费无异于杯水车薪。
三、在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的高压态势下,防御性检查、医疗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病人就医成本大大提高,削减了“药品零差率销售”等医改措施带给病人的好处。
四、医务人员的收入没有明显提高。医疗工作是一项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很大。但这次的医改方案设计,主要侧重于提高患者的保障水平,忽略了医务人员的利益诉求。从前期我省医改的实践看,医改后人员编制减少,工作量增大,但医务人员的收入并无明显增长,有的地区还明显下降,严重挫伤了医务人员参与医改的积极性。
五、绩效工资考核难度较大。医改实施后,各地医疗卫生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但“办法”再好,也怕执行中走样。考核的结果难免沦为“长官意志”或平均主义,真正有才华的骨干医务人员可能受到不公平待遇。而现行绩效考核办法中对如“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工作质量”等指标也很难量化,考核难度较大,有流于形式之虞。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加大国家和省级财政投入比例,并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减轻县(市、区)级财政负担。
二、编制问题不搞“一刀切”,从实际出发,适当考虑增加部分区的医疗卫生人员编制。
三、大幅提高医务人员工资待遇。
四、研究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超收返还”的财政激励措施。在促使其回归公益性的同时,兼顾其长远发展,建议对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暂主要以工作数量为标准,采用电子化管理,使其更具可操作性,避免人为因素。
政府应高度重视医患矛盾,充分调动行政、宣传、法律和专政工具,下大力气缓和“医患”矛盾,打击恶意激化矛盾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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