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文:
一、案由
黄山区委函〔2016〕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值班补贴发放的通知》中指出“我区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因工作需要确需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值班,但又无法安排补休的,可发放值班补贴。”
文件中明确指出“不含教育系统”。而在实际工作中,教师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值班非常多。
1.学校教师寒暑假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职业的法定假,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没有休息,有年休假补助政策保障,而广大教师没有享受年休假补助政策,因此对于教师非工作日加班应该给予和机关事业单位同等的政策和待遇补助。
2.学校寒暑假有值班护校、节庆假日值班安排、班主任非工作日履职、非工作日临时性的工作及相关部门开展的重大活动等。这些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值班补贴学校无政策发放,只能从奉献的角度要求教师非工作日履职,不符合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长此以往,教师的积极性难以调动,同时给学校工作带来了很大被动和难处。
二、建议
建议对教育系统采取和机关事业单位同等的政策和待遇,允许发放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值班补贴,努力增进教师的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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