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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2号建议

来源:区人大  2017-6-19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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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82)
领衔
代表
盛荣贵
所属代表团
第二代表团
工作单位
甘棠镇凤凰村
联系电话
13855959179
附 议 代 表
 
代表建议承办单位
区财政局、土地局、人事局
标题:关于提高农村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建议
建议全文:
作为一名村干部,亲眼目睹本区从农村到城市的飞速发展,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变化以及社会的变迁,我更加关注的是民生民愿。随着项目建设和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基本农田土地被征用.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农民失去了土地后,就失去了基本的生活资料和社会保障,缺乏稳定、可靠的谋生渠道。土地对农民而言,不仅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大量失地农民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失地意味着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希建立完善以“土地换保障”为核心内容的失地农民最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目前我镇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0元/月,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远不能满足最基本生活需求,大多失地农民考虑再就业,但是失地农民基本都是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少,往往就业率低。在如今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情况下,他们感到迷茫焦虑,生活压力上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应适时提高失地农民保障标准。按照相关政策土地征用款两年一调整的制度,土地征用款已经调整过多次,但是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从原来的100元/月后来与2013年调整到150元/月至今未在调整过。失地农民成了既非农民、又非市民,既无地可耕,又无其它生活技能,生活无依靠的边缘群体。而且,农村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失地农民特别是中老年人、病残人等弱势群体,没有了土地,基本生活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思群众之所思,想群众之所想,考虑一下失地农民的实际困难。希望政府根据土地调整制度同步调整失地农民生活最低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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