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文: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新丰乡土地整理项目涉及新丰乡盛洪、丰溪(原眉山、胜丰)、新丰三个行政村。项目区建设规模533.2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6.90公顷,新增耕地率为5.04%。2007年12月开工建设,2010年5月竣工。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农村道路、排灌沟渠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未利用地复垦为耕地,使低产田变成了高产田;促进了项目区的生态保护,控制水土流失,保证了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工程竣工验收后,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项目所在地的新丰乡各村委会对各项工程进行后期管护,维修、维护费用均由管护方负责。
随着历年山洪灾害及自然老化,原土地整理项目新建的各项基础设施已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新丰乡各村村集体经济又相当薄弱,并无资金对损毁设施进行修复。为进一步保障原土地整理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建议区政府建立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机制,支持农业大乡维修农业基础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