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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4号建议

来源:区人大  2017-6-15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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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64)
领衔
代表
査辅寰
所属代表团
第五代表团
工作单位
新丰乡新丰村委会
联系电话
13965501934
附 议 代 表
 
代表建议承办单位
 
标题:关于扶持新丰乡发展民宿旅游的建议
建议全文:
民宿兴起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英国,后蔓延到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一边跨过大西洋到了美国,后来又发展到日本、中国台湾地区,近几年在国内也是越来越热。黄山区拥有丰富的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民宿产业也开始升温,陆续有不少有识之士投入到民宿旅游行业中来。
新丰乡相距泾县查济和桃花潭两个4A景区均不到6公里,是两个景区之间必经之路。新丰乡本身文化底蕴深厚,大量的明清古民居散落在各处,拥有发展民宿旅游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借鉴查济和桃花潭两处古村落中的民宿发展思路中,我们发现存在一些制约民宿发展的一些问题,特向区政府建议:
1、由市管、旅委、规划、公安、文化、环保等部门共同建立县级乡村民宿地方标准,设立准入机制,解决民宿规范、安全、环保以及古民居保护等问题,合理的标准的制定不仅不阻碍民宿旅游的发展,反而可以提升更多的人和资本投入到发展民宿产业中来(浙江省德清县在2015年发布了中国首部县级乡村民宿地方标准规范,并取得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2、由农业、规划、国土等部门解决利用乡村闲置土地和宅基地发展民宿及乡村旅游的问题。根据农业部牵头的农加发【2015】5号《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精神,支持农民利用闲置土地和宅基地发展休闲农业及农家乐(民宿是农家乐的升级版),我们认为这条措施的落实将极大提升投资者发展民宿的想象空间;
3、由文化部门牵头,对古民居改建农家乐制定标准,防止随意改建,破坏文化肌理,形成新的文化垃圾,减低民宿品味,并且在改建过程中给予指导;
4、由旅游部门牵头,加大支持力度,将民宿纳入农家乐补助范畴,提升农家乐品味。
5、从新丰乡开展民宿旅游发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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