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俊颖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影响汤口镇财政收支平衡若干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汤口镇是黄山旅游的首要综合服务接待基地,也是黄山区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针对这种情况,区财政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经费上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做出了很多努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2007年乡镇财政体制中充分保障文明创建经费
2007年开始的新一轮财政体制中,区财政将汤口镇城管执法中队5人人员及公用经费10.2万元纳入了乡镇的支出基数,另外还在支出基数中额外增加了城镇公用设施建设、维护补助20万元,城镇建设及维护专项补助114.8万元。区财政考虑汤口镇特殊地理位置因素,文明创建经费较其他乡镇给予了更多倾斜,得到了有力保障。
二、非税收入全额返还汤口镇用于文明创建工作
鉴于乡镇每年对基础设施、文明创建等工作投入较大,且乡镇本级财力有限,对汤口镇镇域收取垃圾处理费、租赁费及房租收入等非税收入,区财政未实行统筹使用,全部返还汤口镇,用于文明创建及景区管理工作, 2011年89.73万元,2012年30.76万元,2013年13万元,2014年16万元,共计149.49万元。
三、取消汤口镇体制上解每年6%的增长
汤口镇作为全省首批扩权强镇试点,2009年区政府已按照省委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在财政体制中给予调整,取消体制上解每年6%的增长,且每年新增财力全部留存汤口镇,用于支持汤口镇各项事业发展。
四、区财政在安排置换债券时对汤口镇债务优先考虑
2015年区财政安排汤口镇置换债券697万元,2016年安排863.86万元,有效降低债务利息成本及延长还款时间。对于国开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先由区财政代为归还,视汤口镇财力情况逐年扣还,对2018年到期置换债券适当予以展期。
近几年,我区经济虽然呈现平稳发展,财政收入也得到相应的增加,但可用财力总量不大。特别是近年来为确保民生工程和区重点工程等刚性支出的需要,财政收支的矛盾日益凸显,我区吃饭财政的困难局面还未有效改变。今年,区财政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和完善区乡(镇)财政体制,并在调整时对汤口镇财政情况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区财政事业的发展。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9-8532216
2016 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