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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7-4-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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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柒寿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恳请给予文化援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区文广新局的信任及对文化工作的支持。近年来,饶村村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农家书屋、综合性文体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文化活动,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您在建议中提出结合饶村旅游接待中心给予文化援助和项目资金补助,对此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文化部门针对行政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有2个方面:
  一是省级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项目。2013年开始,我区共有6个行政村建成省级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项目。每个试点村有10—2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且建成后每年有2万元的维护资金,用于建设及维护“一场、二堂、三室、四墙”和开展文化活动。 
  二是民生工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补助。中央、省、区三级财政为每个行政村安排1.2万元,分别用于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党员远教)、农家书屋运行维护、农村电影放映、农村文艺演出、农民体育活动5个方面。
目前你村正在兴建绕村旅游接待中心,文化活动设施方面可以按照省级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村“一场、二堂、三室、四墙”要求进行准备。今后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报省级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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