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琴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乡镇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生活补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要求解决乡镇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生活补贴建议提出后,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区人社局会商甘棠镇,依据相关政策给予答复。
我局接受交办任务后,本着对乡镇企业改制下岗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安排专人,与甘棠镇进行了反复沟通,共同商讨寻求政策空间和解决办法。现行关于农村老兽医、老拖拉机手、老放映员等农村七老人员发放工龄补助政策,仍是省政府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人社厅制定。为慎重起见,我们还和省、市相关部门联系,通过了解,目前尚未出台专门解决包括乡镇企业老职工在内生活补贴问题的政策。
乡镇企业老职工为国家的乡镇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为我区的乡镇经济发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们的
坚持和艰辛付出是不会被抹杀的。虽然目前省政府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专门解决包括乡镇企业老职工生活补贴问题的政策。但我们会逐级向上反映,积极为大家呼吁,争取相关待遇,同时也会通过当地政府,多渠道、多形式关注、照顾乡镇企业老职工的生活,让乡镇企业老职工们安度晚年。
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黄山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黄山区人社局、甘棠镇政府
联系电话: 8535912 8530095
201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