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观宝代表:
您在区人大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解决移民迁居地的种植业、养殖业等产业方面的提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加强水库移民生产扶持项目建设促进移民增收致富的指导性意见》皖水移【2015】51号文件精神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今后将在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移民生产扶持建设。二、去年三月份区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相继出台了《黄山区竹产业发展扶持意见》、《黄山区香榧产业发展扶持意见》,扶持意见中明确了扶持重点,主要对基地建设、产业升级、品牌建设、宣传促销都做了规定。三、林下经济是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复合经营活动,有林旅、林药、林菌、林茶、林粮、林油、林菜、林果、林禽、林牧等多种经营模式。
因此建议您所在镇、村根据本村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充分征求移民意见,编制符合本村切实可行的产业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逐级审批后予以实施,努力为本村移民增加收入做出贡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区水库移民管理局
联系电话:8530208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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