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春霞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目前,我局正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在此过程中,我局将统筹考虑,对保护率偏高的乡镇,适当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适当增加新丰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布局调整优化,充分满足新丰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新丰乡作为我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和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高,为全区耕地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几年来,我局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项目安排方面对新丰乡予以倾斜。下一步,我局将在进一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新机制,使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承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同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充分调动其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同时建议区政府在相关涉农资金等方面对新丰乡予以倾斜。
办复类别:
联系单位:黄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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