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友玲代表:
您在黄山区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 “关于对仙源镇居民住房可在原址上重建”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集镇老城区内的居民住房的关心,您的提意已经得到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并引起区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冯学祥于2016年5月24日率区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住建委等负责同志到仙源镇调研并展开详细地探讨,特别是针对居民长期居住危房,住房条件得不到改善的实际问题,现场研定的解决方案为:
1、针对原房有维修价值的,自行维修加固;
2、针对无法修善的危房,同意居民在原址消除危房、原貌修复建设,消除危房隐患,解决居民居住危房之现状。
3、原址原貌修复危房的居民必须自行注销原房屋产权证,新修房屋必须与原房屋的面积、高度一致,并且没有权证,不能继承、不能转让、不能买卖。
另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仙源镇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力为我镇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出谋划策。
办理类别:
联系单位:仙源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9--8501123
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