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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7-4-1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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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和平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发展的关注,目前,确有部分村存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区财政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经费上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做出了很多努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切实保障村级经费
根据《安徽省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皖组字〔2015〕28号)要求,区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农委结合黄山区实际,制定《黄山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区乡财政认真遵照规定,切实做好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规范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工作。明确要求深化债务清理开展村级债务债权清查,对于不合理的合同、债务依法核销;规范村级资源资产和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审批,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建立村级控债、化债奖惩制度,鼓励乡村积极主动化解村级债务。严禁村级实施无计划、无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严防村级产生新的债务。
二、多方整合资金,加大美丽乡村投入
近几年,我区经济虽然呈现平稳发展,财政收入也得到相应的增加,但可用财力总量不大。特别是近年来为确保民生工程和区重点工程等刚性支出的需要,财政收支的矛盾日益凸显,我区吃饭财政的困难局面还未有效改变。区财政克服收支压力,多方整合革命老区、一事一议、移民后扶、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资金,加大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有效的推进黄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今年区财政已争取到省财政支持,黄山区列入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区,目前正制定方案对农村公共服务(包括村内户外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维修,农村保洁和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等)进行资金整合,按照因素法和取得实效情况等进行奖补。
当前村级债务管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我们将积极探索加强村级债务管理有效途径,创新管理模式,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和防范债务风险、化解村级债务。
感谢您对村级债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区财政债务事业的发展。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9-8532216
 
 
    

2016 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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