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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7-4-1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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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志龙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复大雾冲水库河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3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对大雾冲山塘及排灌两用沟河进行了综合整治,由于资金有限,局部沟河未进行整治,“十三五”期间,我局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将未治理的部分沟河彻底整治。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8532407
 
 
     

 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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