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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7-4-1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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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黄建华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开展新明浮溪河流域治理》的建议收悉,经会同林业等部门共同商议,现答复如下:
黄山区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全区境内水土流失相对点多面广,治理的任务艰巨,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是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违背了自然规律,如开荒种菜、毁绿种茶、切坡建房等等,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严重。近年的洪涝灾害特别是2013年“6·30”洪灾就是一惨痛的教训。为此,就新明浮溪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是我局在2016年5月18日,已将新明浮溪河小流域项目作为十三五水利规划报黄山市水利局项目库,下步区乡两级共同积极加大对上争取,力争项目早落地;二是加大新明浮溪河流域天然林保护力度,从2016年起全区将全面停止天然林木材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和毁林种茶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新明浮溪河流域两侧山场的封山育林,防止水土流失;四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宣传,全面提升村民素质,严禁向河流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保证河流畅通清洁。
谢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利局   黄山区林业局
联系电话:8532407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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