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刘卫华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引导建材经营户统一规划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您的建议非常中恳,具有长远性,目前我区的建材商店约180家左右,主要集中在平湖东、西路,莲花路、芙蓉路上,分散经营,不利于用户购买,更不便于管理,一些经营户经常出现占道经营、占道加工等违规现象,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不便。为了打造统一的建材市场区政府在城西划定一区域,并招商引进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太平大市场,该太平建材大市场项目总占地63.27亩,一期项目11幢约32000平方米,计约530间商铺,现已基本完工。现一期销售约占20%,但目前经营户进大市场积极性不是很高。
为此,我局将根据职能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管理,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大对中心城区内的建材经营户违规占道的行为的处罚力度。
2、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加强同建材大市场企业沟通,鼓励采取各种优惠措施来吸引、引导中心城区的建材经营户进入建材大市场内经营。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搞好城市管理,维护我区城市形象。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城管执法局
联系电话:8509819
黄山区城管执法局
2016年 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