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陈惟平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高速建设致农田水路系破坏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查勘,你反映的问题确实系合铜黄高速公路建设时将原水系走向改变,导致部分地段一遇降雨就积水,岔路口处农田积水经现场查看需降低原高速修建的过路涵,请你直接向高速办汇报,黄榜岭农田积水拟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中的末级渠系中安排部分资金予以解决。
办复类别:
联系单位:黄山区交通运输局 黄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
201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