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施国强代表:
您在七届人大第五次会提出的关于要求将“新三路”靠城区段进行亮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笞复如下:
新三公路经饶村、农业示范园通往三口镇的道路属城镇公路,该道路现有路灯是所在地乡镇自主建设,在城市规划区边缘,路灯安装事宜不属住建委直接管辖范围,三口镇政府正积极对上争取,安装新三路三口段路灯,耿城政府对已安装路灯的路段力争早日亮灯。涉及到路灯安装及通电技术方面的问题我委将全力协助解决。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区住建委
联系电话:055-8538560
黄山区住建委
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