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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131号

来源:区人大  2016-8-2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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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131)
领衔
代表
方 琪
所属代表团
第二代表团
工作单位
区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
 
附 议 代 表
 
代表建议承办单位
 
标题:关于做好《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地工作的建议
建议全文:2016年1月11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会议强调,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职责明确、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领导责任体系。要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为重点,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近年来,公安辅警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就我们黄山公安分局目前就有辅警120余人,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这只队伍会越来越大,但是长期以来,辅警队伍职责范围、法律责任、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招录条件、方法程序、日常管理、考核奖励等没有明确规定,导致辅警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职业保障性不强,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积极性不高。 
为此,建议要尽快推进《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落地,具体到我们黄山区来说,当务之急,一是区和乡镇两级政府要将辅警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二是人事部门联合公安机关规范确定辅警的职责范围、法律责任、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招录条件、方法程序、日常管理、考核奖励等,做实配套保障,不断加强辅警队伍职业化建设,最大限度激发辅警队伍活力、增量,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困惑。三是乡镇和社区要购买社会劳动力,推行“1+1”、“1+2”警务室警力配置模式,落实城区警务室配备一名民警两名辅警、农村警务室配备一名民警一名辅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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