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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109号

来源:区人大  2016-8-2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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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109)
领衔
代表
翟毅祥
所属代表团
第二代表团
工作单位
甘棠镇庄里村
联系电话
 
附 议 代 表
 
代表建议承办单位
标题:关于要求留存适当土地给村集体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建议全文:
村级组织是党执政的“末梢神经”,又是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 承担着管理公共事务、土地承包、发展村集体经济、调解群众纠纷、维稳等职责,还要完成计划生育、低保、养老保险等各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很重,压力很大。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一些集体企业和村引进项目因受到规划及土地指标限制导致无法及时落地实施建设,为此建议在农村土地开发征用过程中,留存适当比例土地给所在村集体,由村集体按现行土地政策予以利用,帮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以便更好地兴建集体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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