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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072号

来源:区人大  2016-8-26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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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72)
领衔
代表
冯中东
所属代表团
第五代表团
工作单位
区档案局
联系电话
 
附 议 代 表
 
 
 
代表建议承办单位
区国土局、林业局
标题:土地征收中应将林地征占用一并进行
建议全文:
在我区目前土地征收工作中,由于管理权限不同,土地征收由国土部门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征收,而林地征占用却必须由土地开发企业向林业部门申报,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土地未挂牌前,以拟开发企业申报林地征占用明显不妥,因为土地未挂牌前不能确定土地权属,如拟开发企业申报成功又在一定程度上变相设置了挂牌前期条件,不利于公平竞争。建议在土地征收工作中,由国土部门的收储中心或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一并申报林地征占用,挂牌时林地使用权一并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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