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文:
乌石镇位于黄山区西部,地处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由原桃源乡、清溪乡、乌石乡合并而成,镇域面积264.3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03个村民小组,1.27万人,是一个集田区、山区、库区为一体的贫困乡镇。由于历史债务重,日常运转和出行成本高,镇级财政保障能力异常薄弱。
特别是乌石镇被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后,承担着保护太平湖水质、湿地生态环境、动植物物种多样性等生态建设,整个湿地核心区区域面积达22.45平方公里,对照湿地保护要求,该区域以及辐射区域生态要求严格保护,不允许进行大幅度的开发利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乌石的经济发展,环湿地周边近20个村庄2000多老百姓按照湿地保护要求不允许新建房屋,对有建房需求的需异地建设,有些核心区村庄按照规划要求还要进行整体搬迁,在湿地建设的过程当中老百姓生产生活也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当然,湿地的保护对于整个黄山区生态环境来说起着很大作用,从长远来看对乌石发展也有着重大意义。
鉴于乌石镇财力现状,特建议区政府予以考虑在湿地核心区没有进行开发利用之前,给予乌石镇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门用于补助乌石镇在湿地保护过程当中投入生态保护、文明创建等支出,以更好保护湿地,促进乌石镇经济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