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文:
围绕市委、市政府东海景区的开发,按照《黄山风景名胜区东海景区详细规划》初步方案,石门峡区域拟规划为东海景区入口综合服务区,且为云谷索道二期规划下站选址的方案之一,由于目前石门峡景区由个人承包经营,合同经营期限至2019年,若到期不及时收回,而村集体及村民组又考虑即期效益,必然将景区经营权继续随意发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从而造成东海景区开发项目实施陷入被动。若要提前收回或终止经营权,又将涉及到企业或个人的经营权及投资补偿等事宜。同时,黄山风景区规划开发范围在黄山区行政范围内的不少低山景点同样为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大都在八十年代或九十年代对外承包,且旅游开发大多处于粗放化、同质化、单一化的较低层次,欺客拉客、恶意竞争等现象时有发生,难以监管。因此,从黄山低山景区景点旅游整体开发、联动发展的大局出发,为促进我区的旅游资源禀赋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和整合提升,策应黄山风景区长远发展形势需要,扎实推进东海景区开发等工作,建议区委、区政府组建专门协调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做好黄山风景区规划开发范围低山景区景点经营权的回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