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玮代表:
您在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的关于《关于龙北社居委供电设施改进的建议》的第70号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常年来对我们工作及电力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对于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区供电公司非常重视,现结合工作情况以及现状答复如下:
根据老年公寓楼来我公司报装时提供的资料(政府项目批复、税务登记证、土地证、法人代表等),依据相关规定,确定为专变供电。依据客户提供的负荷清单,测算出客户需要用到630KVA变压器才能保证其安全稳定用电。按照报装相关流程,在送电前我公司已电费电价计算事宜及时告之客户。
2014年7月龙北社区和民政局婚姻服务机构分别进驻老年公寓楼内办公。龙北社区委于2015年2月来我公司协调电费事宜。我公司到达其现场堪察情况,根据其实际情况,无法实现分表计量,并答复过龙北社区委。
建议:将社居委与老年公寓其它单位的供电线路进行分离,龙北社居委供电单独立户,电费由区供电公司直接收取。
答复:老年公寓为专变用户,龙北社区委无法在我公司单独立户。根据业扩方案编制导则,一个用户不能接入两个电源点。因为其专变用户内部线路一般比较复杂,如果接入两路电源后,一旦一户停电检修时,另一户电源仍有电,容易发生触电危险,引发安全事故。龙北社居委范围,分设在老年公寓的一楼及四楼,从供电线路上也无法进行分离。
建议:取消社居委供电变损共摊费用
答复:由于老年公寓为专变用户,在专变用户计费方式中包含有变损计算,若取消变损共摊,社居委可以和房屋出租方协商。
2015年 5 月 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