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旺根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移民人口比例大的偏远村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移民后扶项目实施以来,我局已安排了80万元资金投入到该村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皖发改移民【2012】86号)文件精神,县(市、区)年度项目投资依据移民人口基数、库区类型、贫困程度和项目实施情况核定;县级移民管理部门也依据上述因素,将投资分解到村,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推选建设项目,经县、市级移民管理部门逐级审核,报省水库移民管理局核准。因此建议金旺根代表要向村委会表达您的意愿:一是移民后扶项目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二是在村移民人口基数、库区类型、贫困程度等因素都一定的前提下重点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三是移民后扶项目实施要按实施方案中的工程量具实实施,要经的起验收和监督检查,这样才能对移民人口比例大的偏远村重点加大投入。四是2015年已将上岭村列入全区19个重点贫困村,2015-2017年享受省整村推进扶贫政策,每年扶持资金30万元左右,今年的扶贫资金已下达,正在摸排项目。
办复类别:B类
2015年6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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