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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3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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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芳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将新丰大夫第民居申报为区、市、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争取尽快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协调下,与区相关单位通力合作,首先将大夫第产权通过购买等方式转换成国有或集体产权单位;其次科学评估“大夫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划定其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争取将其申报为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从而加以科学、有序、合理的保护与利用。
  二是2014年12月,盛洪村申报入选为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此次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的村庄,都将按照国家《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快完善传统村落档案,编制保护发展规划,保护文化遗产,探索开展保护性修复试点,做好保护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这将对盛洪村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旅游事业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区、乡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新丰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9-8567106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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