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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3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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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志文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水东村中心村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农民体育建设广场项目在2013年之前每年已列入省级民生工程,我区各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广场项目均已安排并实施,包括我镇四个村。现省市文化部门与之相对口的项目有农民文化乐园项目,文化乐园项目有农民讲堂、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四墙等建设内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可积极申报和争取。目前,农村建设农民文化广场只有整合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移民后扶项目、美好乡村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对于水东村建设农民文化广场项目,按照当前农村政策可从以下三个方面争取和整合:
  一是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可申报该区域自然村整治项目,自然村整治任务中有一项为健身广场;二是整合一事一议、移民等项目;三是符合条件时镇政府将积极申报省市农民文化乐园项目。
特此答复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仙源镇政府
联系电话:8501123
 
 
黄山区仙源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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