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议案建议 > 代表议案建议

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3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刷新】【返回】【打印】【关闭】 
李明铭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渡时期黄山区校车安全运行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解决接送学生车辆超载、混载现象,区教育局积极努力作为。一是提请政府实施乘车财政补贴。区教育局会同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和交通运输管理局提请区政府于2012年2月22日研究下发了《关于批转黄山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乘车上下学管理实施乘车财政补贴意见的通知》(黄政办[2012]8号),对小学生上学路程2.5公里以上(含2.5公里),初中以上学生上学路程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且同一路线能够通车并有5名以上(含5名)学生乘车,均安排“非专用校车”接送。对专程接送学生乘坐率低于70%和需要空载返回的车辆实施财政补贴。自2012年春季学期始,我区实施乘车财政补贴已有6个学期,区财政共投入乘车补贴近243.7万元,乡镇财政补贴近142.6万元。二是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每年“全国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及法定节假日前,各校(园)均对全校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每周放假前,各校(园)均对乘车返家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提醒,要求学生安全文明乘车,不要乘坐超载、超速等无安全保障的车,提高学生的乘车安全意识。对实施了乘车财政补贴的学校,要求学校安排教师组织学生有序上下车,认真做好乘车台账记录和学生交接手续。三是加大督查巡查。区教育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和交通运输管理局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接送学生车辆督促巡查,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文明驾驶提醒教育,对超速、超载等违规驾驶行为加大处罚,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针对您提出的过渡时期黄山区接送学生车辆运行中的问题,我局每年也在省教育厅的专项调研中,积极建议省教育厅向教育部建议将学生上下学乘车工作纳入民生工程,采取国家、省、市、区拼盘方式为各区县安排专项经费,逐步配备专用校车和司机。但目前该项工作暂无进展。今后,我局会继续向省教育厅积极建议,决绝当前我区接送学生车辆运行中的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区教育事业,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559—8532523
 
黄山区教育局    
                                    二O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发表评论]
笔名:
评论:
 
政府网站集群站点 版权所有:黄山区人大常委会 技术支持:黄山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59-8500041 站长信箱:rd@hsq.gov.cn 皖ICP备05004048号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