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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3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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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长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完善灌溉整理堰坝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国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省级投资乌石乡土地整理项目需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实施,目前已为长芦村太子河修建拦水坝7座、跌水4座,七甲沟修建跌水14座,丁村沟修建跌水2座,刘村沟修建跌水3座。对你提出修建12座拦水坝的要求,我局将视资金结余情况予以统筹考虑,请于理解。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联系电话:853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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