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安乐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汤口镇芳村对面河片自来水升级改造工程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经完成区“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目前正在编制“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项目规划。你提出的对面河片500余人的生产生活用水存在困难,至今未与全村自来水联网,原供水工程由村民自建,建设初期设计供水能力较小,不能满足现在村民用水需求,急需更新原供水管网。根据你提出的实际情况,我局拟将你村对面河片饮水工程纳入“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改造规划,尽早解决你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待项目下达后,希望你村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同时建立管护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水价,计量收费,确保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8532407
201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