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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3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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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金文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辅村麻河治理加大扶持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村麻河清淤整治工程,在2014年度列入八小水利改造提升工程,按照省市八小水利改造提升文件规定,重点沟河清淤整治最高补助12.5万元(含区财政配套资金),我局已按最高标准给予补助。你村如有其它小型水利设施需要修建,我们将给予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C 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8532407
 2015年 7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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