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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30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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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太平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将焦村镇杨梅溪河等河列入中小河流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行业规定,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之间的河流为中小河流,黄山区有5条,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对中小河流治理只是对穿过乡镇集镇段进行局部整治,你反映的焦村镇境内的梅溪河、贤川河、殷溪河都不属于中小河流范畴,属于农村沟河、山洪沟,我局已将上述河流纳入黄山区沟河治理重点县及水系连通项目上报省厅,省厅已开展试点,预计“十三五”可以实施,届时我局将上述河流列入前期实施。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8532407

 2015年 6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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