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可棕代表:
你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建东黄山村留东河河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段河堤经镇政府与区水利局现场察看,系2013年6.30洪水所致,主要是两岸部分河堤及道路被毁。目前区水利正在要求乡镇申报2015年“八小”水利项目,由于河堤工程不属于省“八小”水利工程范围,考虑到农事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经与区水利局、东黄山村商处,建议先由东黄山村自筹资金进行修建,同意今年在其他水利项目资金中予以优先安排。现该项目已由东黄山村安排人员进行施工,预计汛前可完成。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谭家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8592107
黄山区谭家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