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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27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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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广龙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增加新屋中心村(省级美好乡村)建设资金份额”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13年全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新华乡新屋中心村就被列为市级中心村,今年已被列为省级中心村。
  在资金安排上,主要根据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结合中心村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2013年以来,共安排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210万元,其中,2013年20万元、2014年90万元、2015年100万元。通过2年多的建设,该村公共服务中心、垃圾收集点、健身广场、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饮用水、道路、改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观。下一步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整治村庄环境,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以高标准、高质量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感谢您对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复类别:主办
联系单位:区美好办
联系电话:8500763
 
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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