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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27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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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新农村建设土地转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我区即将开展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届时我局将会同太平湖镇政府,根据村庄规划对您提出的南安村农民建房地块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农民建房符合太平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批准后,我局积极建议区政府优先安排农转用计划指标,切实解决你村农民建房问题。
感谢您对国土事业的关心!
 
 
联系单位: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559-8535290
 
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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