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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27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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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祥龙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推进阳光绿洲D地块项目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黄山祥龙实业集团公司下属黄山区甘棠超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有偿竞得黄山区南环翡翠路两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A、B、C地块都已经全部开发建设,尚余D地块(移动公司与原双雄竹板厂之间面积53291.54平方米)尚未实施土地收储,针对这一情况,甘棠镇政府将向区政府汇报,并积极与国土等部门对接,尽快启动阳光绿洲D地块的土地收储,交付给贵公司。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甘棠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9-8532760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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