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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  2015-11-27    阅读次数:     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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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生淼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区综合治理和常态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对无主委员会小区积极主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对业主委成员经费补贴问题,我们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将经费补贴问题专题报告区政府。
  二是针对建议,我局将依据黄山市物业管理办法,在社区和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时,积极推荐有资质及信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主动与业主委对接,签订服务合同,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公示栏里向全体业主公示,接受社区和广大业主监督,同时出台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承接老旧小区并给予经费补助的政策。
  三是对物业住宅小区搭、乱建现象,我们根据区财政局、规划局、执法局联合发文关于对违章建筑若干问题要求,加大物业住宅小区巡查力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违章筑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对违章建筑业主进行劝阻和告知第一时间向区执法部门报告(区拆违办)。同时对物业服务小区路不平、灯不亮、绿化带种菜、乱停放脏、乱差的问题,我们通过政府“三小改造”进行整治。近几年会同区执法局对御景山庄等小区违法建设进行了强行拆除,同时对芙蓉小区、龙西小区、海安花园等小区绿化种菜、乱停放、脏、乱、差进行了集中整治。今年政府将对杜鹃花园小区、芙蓉小区三期、康源新村、开源小区、政法宿舍区林业局宿舍、中心市场七个小区进行改造,改造后的小区环境将得到全面改善。
  近几年区政府先后对龙北小区、龙西小区海安花园太平盛世、玉屏家苑、香樟嘉园、凤凰湖小区、老机床厂宿舍等老旧小区进行了“三小改造”,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主动与区住建委对接,根据小区实际完善基础设施,依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严把改造后小区交接关,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
五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活动,今年我局以“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居民满意小区”为工作目标分四个阶段实施(第-阶段为全面铺开、全面整治,初见成效;第二阶段为巩固成果、补缺补差;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深入推进;第四阶段为完善总结,全力迎检)。对城区71个实施物管的小区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物业服务公开与规范、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善等8大类整治任务,提出了23项具体整治措施和要求,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人力,加大投入,强化日常监管,突出问题解决。看过程,重结果,深入小区,重心再下移,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继续实行“巡查”制度和“清单整改销号”制度,组织企业负责人互相学习,比学赶超,共同进步。以实际行动不断推进小区文明创建工作。我们时刻把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全力以赴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尽心尽责。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开发物业科
联系电话:8538348
(黄山市黄山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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