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玮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圣泉家园小区纳入“三小”改造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工作统一布置,从2011年起用五年时间对全市部分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并列入市级民生工程,2015年“三小改造”已不再列入市级民生工程。改造的范围主要针对因改制等原因造成的“三无”(无投资主体、无主管单位、无物业)小区,使用的是有限的地方财政资金。我委在近五年内通过排查、摸底,在广泛征求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对我区的部分“三无”小区进行了改造。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老旧小区存在问题仔细甄别,分清责任,对应属于开发、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的责任,研究小区公共维修资金使用办法,规范住宅小区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附:2015年“三小”改造项目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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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9日 |